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系列评论之三
把执纪和执法领悟起来
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宣布时间:2018-08-28
19:50
纪律和执法实质目标一致,党规党纪是王法的先导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要严格依照纪律和执法的标准,把执纪和执法领悟起来。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党章为基础遵循,既体现纪严于法、实现纪法离开,又注重纪法领悟、实现纪法衔接,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越发科学、越发严密、越发有效。
执法是治国之重器,纪律是治党之戒尺。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配景下,随着国家监察体制革新的深入推进,宪法修正案、监察法的公布实施,纪委监委合署办公,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,手握党规党纪、执规律则“两把尺子”,纪法双施双守。要清醒认识到,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一体两面、相互增进。执纪与执法,既有区别又有一致性,必须领悟起来,在党的直接领导下,统一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糜烂斗争的实践中。既要将党的领导体现在纪法领悟的全历程和各方面,又通过纪法领悟增强党对反糜烂事情的全面领导,使反糜烂决策指挥体系、资源力量、手段步伐等越发集中统一,有效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。
把执纪和执法领悟起来,首先要坚持纪严于法。党的先锋队性质、执政职位和历史使命决定了,对党组织和党员一定要有更高标准、更严要求。无数案例标明,“破法”始于“破纪”。只有远离纪律红线,才华守住执法底线。用纪律和规则管住大大都,制止党员干部犯更大的过失,这是对干部最大的敬服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把纪律挺在前面,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,掌握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,纪律建设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治本之策。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结构,党章充分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把党章要求具体化,突出党纪特色,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,将“严”字恒久坚持下去,筑牢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。
把执纪和执法领悟起来,必须坚持纪法协同。纪检监察机关既执纪又执法,必须同时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视察处理双重职责,同向发力、精准发力,相互领悟、一体贯彻。一方面,要分清纪法界限,避免以纪律处分取代执法制裁,避免以刑事处分取代党纪处分。另一方面,要推进纪法领悟、法法衔接。在内部建立统一决策、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,使执纪审查和依法视察、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、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精准有序对接,实现纪法领悟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,构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多环联动、协同配合的事情机制,实现法法衔接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与时俱进,固化实践结果,划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明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法的,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,并凭据划定给予政务处分后,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;明确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明党员有贪污行贿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、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执法涉嫌犯法行为的,应当给予取消党内职务、留党观察或者开除党籍处分,与监察法做好有效衔接。
把执纪和执法领悟起来,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出了更高要求。宽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、贯彻、执行好《条例》,心中高悬纪法明镜,手中紧握纪法戒尺,纪律和执法各显权威、相互领悟,在党的全面领导下,汇聚起反糜烂斗争强大协力,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结果。